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督导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日前,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奈曼旗党史学习教育督导测评21个要点》(简称“21条”),并派出8个旗级巡回指导组,以此为准则,对全旗各级党组织进行半年督导和清查,做到党史学习教育不欠账、不遗漏。
“21条”分为学习情况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两部分,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出明确要求。针对学习情况共罗列13项督查要点,内容包括党史学习教育“五个专题”的学习进度、研讨测试,五本必读教材的征订,各项学习制度的执行以及学习氛围的营造等内容。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共罗列8项督查要点,内容包括“三问”活动、“我帮你”志愿服务活动是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台账以及“四个计划”“四个清单”“四个时限”是否建立和公示,党员干部根据职务是否认领了实事,“十大红色主题”系列活动是否开展等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该旗明确要求各巡回指导组要用好看、问、记、评、留“五字诀”。 一是“看”,根据“21条”内容实地对各党支部的学习档案进行查看,查缺补漏,确保各党支部按照全旗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组织学习。二是“问”,巡回督导过程中,与各级党组织书记谈话,与普通党员谈话,掌握谈话对象的学习情况。三是“记”,记录好查阅和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并签字。四是“评”,完成督导后,及时制定整体评估报告,并上报至旗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留”,督导过程中,要留下指导意见,督促被督导单位及时整改。
“21条”推动了全旗党史学习教育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确保了党史学习教育高质高效有序进行。
(文:杨悦、侯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