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发生后,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做出部署,并第一时间派出由旗应急办、民政、公安、卫计和库伦镇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赶赴灾区开展灾后人员救治和灾情调查等相关工作,同时紧急下拔了30万元救灾资金和1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