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12-17 13:50:00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通辽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通辽市落实落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和帮扶政策,持续推进京蒙协作和对口帮扶,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整合投入各级各类资金13.4亿元,实施衔接项目464个。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367个,财政专项衔接项目资金拨付率达到88.5%。新增投放小额信贷3462笔、1.5亿元,贷款余额达到5.83亿元。全市已脱贫人口中新纳入低保保障1054户、1761人,新纳入特困供养175户、175人,开展临时救助120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62.3万元。实现务工就业脱贫劳动力3.71万人,其中公益岗位安置1.035万人。扶持1709户易地搬迁户发展后续帮扶产业,帮助务工就业2572人。成立了通辽乡村振兴学院和9家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累计培训旗镇村“三农”类干部、实用人才3000余人次。

京蒙两地开展两次政企互访签约活动,达成商贸流通、农畜产品深加工、医疗健康、教育等合作项目25个,已落地15个。投入京蒙协作资金2.56亿元,将京蒙协作从对口帮扶旗县向非贫困旗县拓展,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劳务协作等协作项目83个。京蒙协作采购及农畜产品销售金额达到2.37亿元,认定帮扶产品累计销售额7.75亿元。新引进企业5家,投资1亿元;建设产业园区4个,引导入驻企业3家,投资0.39亿元。6家中央定点帮扶机关单位投入帮扶资金750万元,实施帮扶项目8个,开展科研项目5个,建设示范试验基地4个,培训基层干部、教师医生、技术人员1950人次,购销农副产品价值1260万元。

以脱贫地区持续发展为主线,推动衔接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一)健全领导体系。调整完善市委农牧牧区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职能,在原有的综合协调、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基层组织建设6个工作组的基础上,增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工作推进组,分别由市乡村振兴局和政法委牵头推进。起草编制《通辽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从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加强人才培养、引导多方参与等7个方面进行安排设计。指导旗县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示范村规划。(二)谋划帮扶重点。申报库伦旗为全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并予以重点支持;确定27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嘎查村和68个示范村,其中:库伦旗重点帮扶村88个、示范村8个。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成立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完成市旗向嘎查村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累计选派840支驻村工作队、1816名驻村干部开展帮扶。(三)落实衔接政策。主动承接“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会同农牧、住建等部门对2013年以来建设的卫生厕所进行排查,累计发现改厕问题户1.51万户,已完成整改8643户。运行的焚烧站90座,垃圾处理场18座;运行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2个(木里图镇和宝龙山污水处理厂)。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脱贫地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试点区域地膜回收达到85%以上,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村629个,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440个,创建国家级森林乡村30个。(四)开展培训指导。成立通辽市乡村振兴学院和9家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加速推动人才振兴。借助协作资源和市乡村振兴学院,采取集中+视频方式开展政策培训,已对全市2800名旗镇村干部进行了脱贫监测、小额信贷、就业、项目库建设、资产管理等系统培训,对200名重点镇村干部、致富带头人进行了乡村振兴及衔接工作培训观摩,对91名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五大振兴理论、脱贫监测、项目谋划等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