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丽琴:以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发布时间:2020-09-17 13:50:15丨来源:呼和浩特日报丨作者:刘沙沙丨责任编辑:赵明霞

多年来,云丽琴以勤于实干、乐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并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提起云丽琴,熟识她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各族干部群众都称赞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的贡献。

作为一名一线成长起来的蒙古族干部,多年来,云丽琴始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土左旗民族团结进步、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凝聚党心民心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一言一行弘扬地区民族团结优良传统,积极推动了土左旗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作为一名蒙古族干部,云丽琴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始终秉持忠诚之心,忠于党的事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党的事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用党中央的决策指示统一思想、指导工作、规范行动。自1982年参加工作以来,云丽琴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都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以实际行动当好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带头人和践行者。

土左旗塔布赛乡的贫困户刘德安一家,是云丽琴包联的扶贫对象。2016年底建档立卡时的人均年收入仅有2400元,家中既没有养殖经济,也没有稳定的耕地收入,刘德安也因几年前的一次意外车祸,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治疗花费了一大笔费用,加上两个女儿都在读书,入不敷出,捉襟见肘,是典型的贫困户。

对于刘德安一家的贫困情况,云丽琴始终牵挂于心,几年来,通过志智双扶、产业帮扶、教育扶贫等多种渠道,帮助刘德安做起了生猪养殖,短短两年时间生猪存栏就达到了30头,帮其大女儿在金山经济开发区找到了月收入4000元左右的工作岗位。云丽琴还自掏腰包资助刘德安建猪舍,积极联系爱心企业为其免费提供了养殖饲料、农机柴油、家养鸡仔…… 

2019年,刘德安一家的人均年收入达到了近23000元,短短的两年半时间,一家人的收入翻了近十倍,刘德安一家成了全旗“立下脱贫志,实现致富梦”的脱贫示范户。

为了加快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云丽琴四处奔走、多方联系、申请项目、招商引资,在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期间,她总共向自治区民委、市民委上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90个。项目建设内容涉及设施农业、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民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少数民族农户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等。

几年间,自治区民委和市民委下达土左旗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共计960万元。同时,在云丽琴的积极努力下,土左旗成功创建了内蒙古自治区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集体,在促进土左旗各民族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为推动土左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多年来,云丽琴以勤于实干、乐于奉献的精神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并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作者:刘沙沙,原标题:以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云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