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60年来西藏文化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繁荣

发布时间:2019-03-27 15:58:25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苏文彦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白皮书表示,60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全力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西藏文化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繁荣,西藏各族人民享有更加丰富的文化生活。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月27日发表《伟大的跨越:西藏民主改革60年》白皮书。白皮书表示,民主改革实现了西藏由封建农奴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跨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不仅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西藏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而且极大地推动了西藏社会全面进步。

白皮书表示,60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全力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西藏文化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繁荣,西藏各族人民享有更加丰富的文化生活。

旧西藏,对于百万农奴而言,文化生活极度贫乏。60年来,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区政府全力保护和弘扬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使西藏文化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繁荣,西藏各族人民享有更加丰富的文化生活。西藏先后建立起劳动人民文化宫、拉萨及各地区电影院,成立了西藏歌舞团、藏剧团、话剧团、各地市民族艺术团和75个县(区)艺术团、2400余支乡村业余文艺队等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到农村、牧区,为偏远乡村送去社会主义新文化。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打造了《洗衣歌》《逛新城》《太阳的女儿》《共同家园》《六弦情缘》《天路》等一批文艺精品。大型实景剧《文成公主》、民族歌舞《幸福在路上》《寻找香巴拉》等一批文化产业演艺项目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双丰收,成为西藏文化旅游的靓丽名片。截至2018年底,全区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97.1%和98.2%。基本实现市(地)有图书馆、县有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乡有文化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有文化室、农家书屋、电影放映室。全区文化产业年产值达46亿元,国家、区、市(地)、县四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达234家。

藏语言文字得到保护和发展。藏语文在政治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西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和公告都使用藏汉两种文字;在司法程序中,对藏族诉讼参与人使用藏语文审理案件,法律文书也使用藏文。藏语文使用已步入信息化,藏文字符计算机编码已通过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国家在保护和发展藏语言文字的同时,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关于“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的规定,在包括西藏等民族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公民中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西藏先后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大量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保护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入资金50多亿元,对全区5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616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和建设。以拉萨老城区保护为例,拉萨市严格依法对有1300多年历史的八廓街古城进行保护改造,统筹考虑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充分吸收融合和展现藏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元素,听取社区群众、寺庙僧人、传统艺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组织群众代表实地参观指导活动,切实保护了拉萨的老城区文化。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藏戏、格萨尔和藏医药浴法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代表性传承人96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460项、代表性传承人350名。布达拉宫等4个单位列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91函古籍列入全国珍贵古籍。

随着西藏的日益开放,西藏文化也逐步走向世界。西藏文化周、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等成为向世界展示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的平台。西藏还派出各种艺术团组,到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演出、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