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织密生态保护网 绘就绿色美画卷

发布时间:2019-03-12 09:06:32丨来源:呼和浩特日报丨作者:马东丨责任编辑:阿艺思

呼和浩特市地处我国北部边疆重要生态涵养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区,其生态建设关乎我国北方生态安全、民族团结、边疆稳定。

呼和浩特市地处我国北部边疆重要生态涵养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区,其生态建设关乎我国北方生态安全、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呼和浩特市始终坚持绿色底线,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发扬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把生态建设特别是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发挥着重要作用,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殊荣。

今年,呼和浩特市提出全力建设生态呼和浩特,实现绿色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迫切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呼和浩特市将继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把生态建设和扶贫攻坚、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等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富区、绿色惠民的文明发展道路,全力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今年完成造林绿化任务60万亩,为实现“绿满青城,美丽首府”的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实施九大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推动国土绿化

 一是实施东部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在赛罕区规划区域200平方公里范围内通过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景观提升,改善首府东部区域生态环境;二是实施“揽山入城”建设工程,结合西部城区一体化启动大青山生态治理,对阴山北麓进行全面生态修复,筑牢城市北部生态安全屏障;三是实施沿黄生态走廊建设工程,在清水河县、托县黄河沿岸加大造林绿化力度,营造黄河沿岸防护林、沿河村屯经济林,构筑道路、农田、渠道防护林体系;四是实施城市增绿提质建设工程,按照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的目标,完成建设任务;五是实施森林村镇建设工程,实现城镇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开展“森林乡村”“森林乡镇”“森林旗县”创建活动,今年创建“自治区森林旗县”1个、“森林乡镇”5个、森林村庄50个;六是实施绿廊通道建设工程,做好在建、拟建绿廊通道工程,到2020年完成主体绿化工作,防护功能和景观效果初步显现;七是实施丘陵区经济林建设工程,开展生态精准扶贫,重点打造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同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开展林果产业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八是实施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对田间地头、田间道路、浇水排水渠等区域开展绿化, 形成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实现林茂粮丰的目的;九是实施森林园区、园林工厂建设工程,各旗县区依照森林园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今年完成园区绿地建设总任务的30%,园区绿地率达到38%,厂区及生活区绿化完成总庭院数的40%,透空围墙工程完成总数的50%。

推进社会造林,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绿化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广大群众种植幸福林、青年林、巾帼林、亲子林等,开展“植绿护绿”“绿化家园”“保护母亲河行动”等主题活动;认真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落实好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8类尽责形式,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拓宽公众知情和尽责的渠道;积极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单位”“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矿区”“绿色营区”等建设工作,协同推进部门(系统)绿化;探索设立公民个人“绿色账户”,记载公民参与国土绿化动态信息,作为个人在就业、贷款、入学、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条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组织动员国企、民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合法有序、积极深入地参与到国土绿化行动中。

发挥林业优势,实现生态改善与经济发展双赢

创新发展多种林业产业模式,推动林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 开发采摘、观光、养老居住、休闲养生等项目;培育引进林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蒙草、蒙树、宇航人等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今年提早谋划培育1-2家亿元以上林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拳头产品;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岗位,新增退耕还林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户实现全覆盖;落实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鼓励贫困人口将林地经营权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贫困人口资产性收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权流转和林业投融资机制,对社会资本投资林业项目实施奖补;创新管护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委托专业队新造国有林进行管护。

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对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监测开展中期评估;着力巩固森林资源成果,科学划定并严守林地、草地、湿地、沙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坚决维护生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坚定坚决、扎实有效地抓好整改落实;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强化火源管控和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扑火能力建设,努力形成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控体系,实现森林、草原火灾的有效预防和安全扑救;严格执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各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加快定权发证工作,妥善调处国有林场与毗邻村集体林地的林权争议;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摸清全市古树名木资源,建立古树名木资源电子档案,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对濒危的古树名木,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取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支撑加固等措施,逐步恢复其长势。     (作者: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