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左后旗:“四项举措”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8-11-28 21:30:53丨来源:中国网草原频道丨作者:王晓飞丨责任编辑:苏文彦

近年来,内蒙古科左后旗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持续提升。

近年来,内蒙古科左后旗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更好地推进“党政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持续提升。目前,该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296次预防纠纷252件,主动调解及经申请调解共1625件,调解成功1527件,调解成功率94%。

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利用综治网格,形成旗、镇、村、网格矛盾纠纷化解的“四级网络”调解格局。部门行业层面,积极探索建立各领域专业化调解委员会。坚持机构前置、就地化解原则,将人民调解前置到派出所,将调解工作前移到矛盾纠纷发生的最初期、最基层、最前沿,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事发当地。

分类施策,多元化解,全力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开展经常性、灵活性和特殊时期相结合的集中排查,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零遗漏的大排查网络。今年以来,全旗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625件,调处成功率达94%以上。联动调解成效显著,由公安、司法、信访三方联合组成的联调中心成立后共调解各类纠纷359起,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次。

以德化人、注重宣教,全面营造良好氛围。在矛盾纠纷案件多发的农村牧区,充分利用村庄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普及村规民约等。同时,重视乡贤文化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从老党员、老干部、道德模范等群体中,选拔出人民调解员,加强对群众“身边事”的调解,化解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

严格奖惩、压实责任,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层层压实到各级各部门,切实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基层开花结果。加大工作奖惩力度,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嘎查(村)、机关单位,通过定期通报、挂牌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调解效果好的个人给予奖励。

(文:王晓飞,来源:通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