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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态损害将建动态台账 越权审批致严重破坏双追责

2017-03-03 09:47:32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王开广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通知提出,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用地预审协商机制,做好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

记者王开广农业部今天发布通知要求,探索研究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建立动态台账,强化实时管控。对越权审批、违反法定程序审批等造成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审批机关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提出,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用地预审协商机制,做好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对未批先建等违法占用草原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建设单位停工,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已经发生的违法征占用草原的建设项目,应在违法行为依法受到处罚后,方可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

通知明确,建立健全省级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办法,明确违反禁牧规定和超载过牧行为的纠正和处罚措施。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载畜量核定,完善禁牧和草畜平衡档案管理,推广草畜平衡实用技术,发展适度规模的舍饲圈养,因地制宜建植人工草地,降低天然草原放牧强度,促进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开展草畜平衡达标县建设,创建一批草原利用合理、生产技术先进的典型达标县,加大对达标县的绩效考核奖励支持力度。加大草原火灾防控力度,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在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方面,通知规定,推进基层草原监理机构和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草原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草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始终保持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非法开垦草原、非法征占用草原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和通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共同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要强化资金管理,力争在10月底前将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到户;用足用好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切实推进草原生态改善和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做好补奖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实施成效评估研究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完成好年度绩效目标,按时报送绩效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和补奖政策实施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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