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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加强草原征占用管理 保草原生态安全

2016-12-14 09:11:36 |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 作者:李燕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东乌珠穆沁旗天然草地面积(不包括乌拉盖)为5918.57万亩,可利用面积为5690.86万亩,草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全盟的绿色生态屏障,是该旗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

东乌珠穆沁旗天然草地面积(不包括乌拉盖)为5918.57万亩,可利用面积为5690.86万亩,草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全盟的绿色生态屏障,是该旗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牧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近年来,东乌旗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强化草原征占用的管理,做好征占用草原的前置审核审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征占用草原的各种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草原征占用管理工作,为维护草原生态安全,有效地保护草原资源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该旗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中,始终坚持“统筹生态与经济发展,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的原则,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周边草原破坏、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核审批,符合征占用条件的,严格依据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审批,把好自己职责,尽量避免、减轻项目建设对草原生态的影响。截止目前,共受理临时用地申请35起、受理征用草原申请34起,通过临时用地申请并发放《草原作业许可证》的32件,通过盟生态委征用申请27件,组件齐全,报送初审意见5件,有效规范了企业征占用草原行为。

该旗在严格审批的同时,更加注重跟踪检查,先后组织开展了“华北石油征占用草原”专项行动、草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防止了“未批先建、批少多占、批临长占”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非法征占用草原案件14起,结案9起,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2319元,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征占用和使用草原行为。

该旗还严格落实《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取之于草、用之于草”的立法精神,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落实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断提高征占用草原单位和个人依法保护草原意识,积极引导其主动承担恢复草原植被的责任和义务,最大限度地确保草原资源不减少、草原生产力不下降。今年以来,全旗共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2052万元,为开展草原植被恢复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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