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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启动实施

2016-12-14 08:45:07 |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许浩成
摘要:记者从锡盟行署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行署近日印发《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标志着锡盟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启动实施。

记者从锡盟行署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行署近日印发《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标志着锡盟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启动实施。

新一轮补奖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全面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进一步巩固第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成果,有效恢复草原生态;以调整畜牧结构,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为重点,激发草原牧区发展活力,提升绿色有机畜产品供给水平,不断拓宽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牧民收入水平;完善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建立草原补奖长效机制,依法保护草原,提升全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牧民增收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祖国北疆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期限为5年,即2016-2020年,补奖政策区域划分为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两个区。补奖总规模27177万亩,其中禁牧任务5083.9万亩,草畜平衡任务22093.1万亩。为强化重要生态功能草原保护,一些重要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湿地和水源涵养区被划入禁牧区,提高补助标准,实行特殊禁牧政策,设立了补偿试点,划定面积200.48万亩。

禁牧补助测算标准由原来的每亩每年6.36元,提高到每亩每年9元,考虑到南北部户均草场面积差异大等因素,牧区继续采取封顶和保底的测算办法确定旗县市(区)禁牧补助资金量。封顶测算标准由第一轮每人每年1230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0元;保底测算标准由第一轮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由每亩每年1.71元,提高到每亩每年3元。增设天然打草场补贴,测算标准为每亩每年5元。

新一轮补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简政放权,明确实施主体;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执行更加严格;实行草原专职管护员制度,全面加强监督管护;责权利相统一,建立奖惩制度;延续养老、助学补助和基础设施补贴等配套扶持政策;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充分发挥利用草原确权成果;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及非牧户非法享受草原补奖政策;鼓励依法有序流转,明确受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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